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结婚半年,但由于女方各种理由推脱一直未办结婚证,可按照当地的习俗办了酒席送了彩礼,现在女方不过了,走了。我们应该怎么办?还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2019-08-15 05:30: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您要把相关证据保留好,方便在法庭上举证,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民政局申请补办。
  • 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是夫妻,国家取消事实婚姻认定。规定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领取结婚证,才是事实婚姻。
    不是夫妻不存在离婚,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分手。
    属于登记在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彩礼可以协议退赔,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的规定: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上述第
    (2)、
    (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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