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外婆就只有两个女儿,我妈妈嫁出来的,我大姨招上门女婿,大姨和姨夫结婚入赘外公家后,一起共同修了房子,没多久,大姨服毒自杀,但是姨夫没有离开外公家,多年后姨夫再娶妻,一起住进了外公家,大姨死后我妈每年都有给赡养费,现在外公外婆老了,姨夫和他妻子要求我妈带一个老人分开抚养,或者让我妈回去照顾老人,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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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这里的赡养,是指赡养人为被赡养的老年人在物质和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关心、扶助和照料老年人。
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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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给老人多少赡养费?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包括:老年人基本赡养费;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等,《婚姻法》并没有对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及标准做出具体的规定,所以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审判人员所采用的给付内容及标准并不相同。通常在确定赡养费内容及标准时,法院所考虑的是以最大限度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原则,同时兼顾赡养人的给付能力。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包括: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而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的计算,通常以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并结合赡养人收入的20%左右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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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