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婚姻关系是(男再女初),男方婚前生有一女孩判由他抚养。1989年我们结婚登记后于1993年共同生育一男孩,男方的女儿也一直是由我们抚养至成人。请问:我现在退休了能不能享受独生子费。

2019-08-15 15:00: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3.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4.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没有登记结婚,那就是同居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合法夫妻,原则上不存在共同财产的分割,但是可以主张分割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但是应提供有共同出资的证明。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如果有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 重婚是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以下行为构成重婚: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
  • 共同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如果一方有监护能力,并且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取消监护权的情形的,则虽然孩子判给另一方,但双方都有监护权,都是监护人。  以下是离婚孩子共同抚养相关知识的汇总,可作为参考。
      离婚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双方都是监护人吗?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同时,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取消的除外。
      可见,孩子要共同抚养,父母对孩子都有监护权。父母离婚后,如果一方有监护能力,并且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取消监护权的情形的,则虽然孩子判给另一方,但双方都有监护权,都是监护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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