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跟人家打架我打了人家,人家打了我,经过派出所的调解,人家要三万钱不钱,没钱认了法律责任,这样能拘留多久?这样可以请律师吗?

2018-08-21 08:33: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根据以上描述,调解书双方自愿签订,达成合议,是有效的,而且实在公安部门的主持下调节的。就民事赔偿部分而言,对方即使去法院起诉,也不能推翻该调解书。
    刑事部分则取决于伤情,如果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则属于刑事案件,公安局应依法立案受理。
    不过你们既然是在派出所的主持下调解,派出所也没有刑拘你,说明伤情并不重。一般达到轻伤以上,公安部门会先对你进行刑事拘留。
  • 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