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地上班受伤了,没签合同,报不了工伤,现在只有两个工友能证明我是在那个工地上班受伤的,还有就是包工头给我手写的一张工资欠条。我该怎样才能要到赔偿呢?

2018-08-21 08:4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去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1、没有签合同,临时工也属于劳动者,依法受到劳动法律的保护
    2、未签劳动合同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82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3、员工发生工伤,主张工伤待遇,应当先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评残。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依据结合个人实际工资方能计算相关赔偿费用。
    4、工伤赔偿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三大金,同时还包括交通费、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费(只适用于广东)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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