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四川离婚了,在重庆哥哥一起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有我们兄妹两人的名字,我可以从四川把户口迁到重庆房产证的地方吗

离婚
2019-08-16 06:29: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因此你所说的情形,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是平均分割。涉嫌家庭暴力,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损害赔偿。?
  • 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一般来说是随着离婚问题的解决一起解决的。对于离婚夫妻的户口办理,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
    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以随
    父或随母,属于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那么,
     
    1、通常,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我们知道,夫妻结婚后,双方的户口是合在一起的,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
    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
    所在地办理。

  • 1、只要是婚后购买的房子,都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与户口无关。
    2、你们可以申请法院调查现金的流向。不能告法院。
    3、婚后购买的房子,都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你丈夫构成重婚罪,离婚时你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要求多少是你的自由,但要求过高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4、一审判决后你不服可以上诉一次。二审终审也不满意,可以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你好,那些算是共同财产来的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