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财产保全需提供的担保物是什么意思

2019-08-16 11:3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人必须具备的资格:  
    (一)居民要求:  
    1、担保人必须满十九岁或以上;  
    2、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加拿大公民身份;  
    3、申请时必须居住在加拿大并且会继续长期居住在加国(但是如果申请其配偶或子女,那么申请人只需要在其配偶及子女移民时在加拿大定居)。  
    (二)经济要求  
    1、担保人必须在申请前十二个月有收入并且符合移民局的收入规定标准。这收入规定标准图表是包括在申请表格内并且每年被修改;  
    2、收入包括过去十二个月所有工资、自雇收入、租金收入、退休金、特别就业保险金、生意收入、投资收入(不包括普通就业保险金、老人补助金及儿童退税金),收入计算方法是以收入扣除债务开支后得到的净收入。债务不包括第一房屋按揭贷款及租金有关的债务。净收入必须符合移民局的收入规定标准;  
    3、如果担保人本身收入不足,可以与其配偶或同居配偶联名担保。如果担保其配偶及十九岁以下未婚子女则可免除收入要求。但担保人必须仍然有工作及不能领取社会福利金来确保担保人可以在十年内经济上照顾被担保来加拿大的家人;  
    4、监禁在狱中的人及破产申请人都不能成为担保人或联名担保人。同样,有加拿大移民局发出驱逐令或遣返令的人,曾经不履行以前担保承诺者或被控严重刑事罪行而导致其身份被撒销的人都不能成为担保人或联名担保人;  
    5、联名担保人也必须符合以上条件才能联名担保。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发现该物已经做了抵押抵押债权具有优先受偿权,优先于你的债权执行,你只能执行余额。所以,你要了解抵押债权的数额,期限,对抵押债权的全部数额有个判断,再结合抵押物的变现价值判断是否有余额及余额多少,以便做出要求法院另行查封被告财产还是等待得抵押债权余额的决定。
  • 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申请,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
    1.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对当事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3.在起诉前,只能由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且必须提供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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