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在双方举行结婚仪式女方一直不给户口本结婚证一直没办,现在小孩了两岁了,因两人生气现在找不到女方人了,女方家人也都说不知道去哪了,当初的彩礼钱和定亲的钱一直在女方那,请问若我提出离婚我能要回我的钱吗?这样属于骗婚吗?

离婚
2019-08-16 11:44: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这种情况下,就要看你被诈骗了多少金额了,低于3000是不够报案标准滴!报警了警察也不会重视的,顶多给你备个案,如果是信用卡或者电信诈骗,骗子都可能都不在国内,追回的可能性很小很小。
    如果金额不够,可以再网上发帖寻找同样被骗的,凑够数额一起报案,金额大了警方才会重视,才会抓紧时间破案!赶快报警吧,备个案也有点希望啊!
  • 1,若是骗婚,则可能涉嫌诈骗,可以报警处理的。
    2,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本着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1,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离婚房产分割需要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割。
    1、一方婚前房产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