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个孤儿我已经结婚了可是我叔叔不给我户口本身份证又过期了不知道怎么办

2019-08-16 12:4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过期了如果不补办,会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身份证来证明自己身份时带来不便:
      
    (一)选民登记;
      
    (二)户口登记;
      
    (三)兵役登记;
      
    (四)婚姻登记;
      
    (五)入学、就业;
      
    (六)办理公证事务;
      
    (七)前往边境管理区;
      
    (八)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九)参与诉讼活动;
      
    (十)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十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十二)办理个人信贷事务;
      
    (十三)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十四)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
      
    (十五)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十六)提取汇款、邮件;
      
    (十七)寄卖物品;
      
    (十八)办理其他事务。
  • 办理结婚证女方无户口本,可以由女方凭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开具户籍个人信息证明,加注用于办理结婚登记使用,再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一样作为当事人户口本使用。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1,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2,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3,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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