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56岁在厂里做了8年,底薪3200一月三十号在工厂受的伤,医院鉴定为左膝膑骨骨折,手术加了钢板固定一年后二次手术取钢板,小厂没签劳动合同,没有工资条没有买医保,厂里希望一次性赔偿,咨询一下能得到多少赔偿?如果要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大概需要多长时间?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16 12:50: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伤残鉴定有两种情况,一个是交通事故的伤害伤残鉴定,一个是工伤事故的伤残鉴定。  一:申请劳动能力(工伤)鉴定所需材料告知书: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有关病历材料(含有效的诊断证明,出院记录,检查、检验报告单等材料),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3、工伤者还需《认定工伤决定书》(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4、职工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职工的近亲属办理的,还需提交近亲属证明及近亲属有效的身份证明(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7、申请鉴定还需要缴费280元/人/次,这个每个地区会有所不同,可以向社保中心申请报销的。  二: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本人亲自前往并且提供由交警队提供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有关病历材料(含有效的诊断证明,出院记录,检查、检验报告单等材料),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认为可以定为残疾的,可以未果评估。定残委托评估的方式包括:
    1、受害人方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伤残评定。
    在实践中,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如不认可,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
    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
    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
    伤残评定机构需要具备法定的资质。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对司法鉴定机构管理、注册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选择伤残评定机构必须选择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实践中,有的受害人接受交通管理机构的安排由交通部门的法医出具伤残等级的鉴定书,因该机构常没有司法鉴定资质,其鉴定结论通常不能通过对方的认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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