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释函二次到XX局没接受还可以办减刑吗?

刑事辩护
2019-08-16 13:47: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认罪伏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除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还应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在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犯罪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
  • 你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假释担保人的条件如下: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担任担保人:
    (一)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人;  
    (二)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人以及实行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  
    (四)在裁决拘留的公安机关所在地无常住户口的人;  
    (五)公安机关认为其他不适宜作担保的人。 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如果被担保人无力赔偿的,由保证人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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