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吉林四平农村户口,想在辽宁农村买房,可以过户么?

2019-08-16 17:3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般而言,受害者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消费,就可按城镇标准计赔偿。如果以排除法来判断,农村户口的受害者按城镇标准计赔主要基于两个要素,一是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二是居住生活在非农村区域达一年以上。
    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
    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 当事人购买房子与户口簿是的婚姻状态无关,不管是离婚状态或者已婚状况都可以买房,只要购房款到位,符合当地的购房的其他条件的,当事人可以正常办理购房手续。
      如果当事人离婚了,贷款买房,银行进行贷款评估时,只需要对当事人相关信息进行评估即可,如果当事人处于结婚状态,贷款买房,银行进行贷款评估时,可能需要对夫妻双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如果夫妻一方存在征信问题,可能影响贷款。
      一般办理贷款需要提供共同还款人,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还款人,一方征信记录有问题,银行不会受理贷款申请,需要有问题一方还清欠款,缴纳滞纳罚金,办理完毕手续之后,五年后银行系统自动清理不良记录,此时才可以办理贷款。
  • 购买小产权房会有一些风险的。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
      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
      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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