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天晚上我和我朋友一起回小区,发现一辆车停在路中央,堵着路,我朋友喝了点酒,觉得那是素质差,过去踢了一脚。当天我没去看那车什么情况。过了几天派出所的人找到家里来,说我们违法了,带我们去了派出所,然后逼我朋友承认他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说如果说喝酒不记得的话刑事责任更大,我们愿意赔偿事主的全部损失,但是派出所说要追究,这该怎么处理,有犯法么,会留档么

2018-08-21 10:14: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所谓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您的行为已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的规定,以上的量刑期限您可以作为参考。
  • 在刑事诉讼中,刑事辩护人有以下责任:
    1.辩护人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
    2.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3.依法只能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4.辩护人只有辩护的职责,没有控诉的义务。
  • 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 关于毁坏公私财物罪定罪数额,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并没有具体解释,各地标准不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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