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我在信用社贷款,银行不贷给我,说我是欠信用卡没还,也的确没有还,可是我的一个朋友去贷款,找我去担保,银行同意了,这样银行不违规吗?

2019-08-17 03:25: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如果在到期还款日后持卡人没有全额还款且未选择最低还款额还款,银行一般会这样做:

    1、给信用卡逾期者打催缴电话或者发催缴信。

    2、如果你逾期超过6次且有一次逾期不还就会被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银行会冻结逾期不还者信用卡账户,将逾期者加入黑名单,欠款记录可能被反馈至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导致持卡人无法正常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等。

    3、如果信用卡逾期金额较大(本金10000元以上),逾期三个月以上,并且银行催收两次仍然没有还款,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的,会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会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如果在判决前可以及时还清全部欠款,可以减轻和免除刑事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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