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一个问题!我哥和他的两位朋友喝了点酒,在我们村的路中间站着说话,同村的人开车过来要让路!晚了一会那人就骂了我哥和他的朋友!他朋友气不过把那人的车挡风玻璃砸坏了!那人把我哥也打了胳膊全是淤青肿了当时报警了!但是没处理警察又走了!我哥第二天说是给人家赔那两人没人承担!事情就放着!过了二十几天现在哥哥和他一个朋友被逮捕了!逮捕令也下了!是寻衅滋事罪,但是已经赔偿了!我想咨询这算不算刑事案件?没想到一个小纠纷会这样!谢谢了!这会怎莫判呢?
-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
寻衅滋事算是刑事案件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四个要件:
1、主观要件。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
3、客观要件。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4、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