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上有4个人名字,母亲,姐姐哥哥我。母亲想卖掉房屋进养老院,想委托姐姐卖掉房屋。但是哥哥不太想卖掉,认为百年之后都是他的。如果要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的话,一定要4个人到场?需要什么材料?委托一个人可以吗?

公证
2019-08-17 10:52: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 办理委托公证的申请条件有:

    1、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在公证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申请。

    2、委托书中不得含有委托设立遗嘱、赠与等依法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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