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生效了冯?

拆迁补偿
2019-08-17 12:12: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屋拆迁管理费,是指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经批准拆迁的单位实施管理,并按规定收取的用于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费用。对于房屋拆迁管理费的收取和使用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颁发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经批准拆迁的单位实施房屋拆迁管理,并按规定收取拆迁管理费,用于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2、房屋拆迁管理费,以城市拆迁规模大小,按照不超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0?5%-1%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财政部门制定。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除收取房屋拆迁管理费外,不得再另外收取拆迁许可证等其他费用。由财政全额拨给事业费的拆迁管理部门,不得收取拆迁管理费。  
    4、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到物价部门申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对收费收入执行预算外资金的有关规定,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5、各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违反规定,乱收费、乱开支者,依照有关法规予以查处。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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