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因工伤导致残疾现单位不处理

2019-08-17 13:0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n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n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n工伤六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6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支付13个月的本人工资;n工伤六级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n工伤六级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n工伤七级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n
  • 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工伤申领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与工伤补偿待遇需一同预约时间办理)。

      
    (一)工伤医疗待遇申领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一寸免冠彩照1张;

      
    3、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单据及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注:清单与单据金额要相符);

      
    4、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门诊病历、仪检(CT、MRI、B超、X光等)报告;

      
    5、用人单位公章、用人单位开户帐号的印鉴卡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无住院无伙食补助的不需要提供)

      
    7、领取相关待遇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工伤补偿待遇申领(只有评到等级才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3、一寸免冠彩照1张,4R寸的伤残彩照1张;

      
    4、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