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不拆迁,不评估,政府会不会强制执行

2019-08-17 14:33: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即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的,应注意以下问题:  
    (1)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人员强制执行。  
    (2)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3)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1、当事故发生后,会有认定书,但是认定书只是一种认定双方过错责任的证据,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时可以拿回认定书。
    2、拿回来以后,交警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双方不愿进行调解,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
    3、起诉的时候,你可以申请将对方的车进行财产保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伤害,交警也不会将车交给你,车只是处于调查的需要暂扣而已,很快就会交还对方。
  • 房屋拆迁评估需要的资料:  
    1、最重要的是建筑面积。结构、层高这些数据应当由专业测绘公司提供。  
    2、朝向成新系数这是需要评估机构自己调查的,还有就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情,配套情况等所有影响房地产价格的重要因素都要调查。  
    3、除些之外评估机构还得自己将室内的装修量出来,单独评估。  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需提交材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书;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范围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书;  
    (四)委托拆迁合同或拆迁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五)拆迁实施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六)产权调换房屋的有关合法文书;  
    (七)金融机构出具的已专项收存不少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  
    (八)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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