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11月18日在房地产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当天签合同,中介说是房主的爱人,并将身份证复印件给我,但没有拿产权证,合同签订在没有拿产权证的情况下定金一万元交由中介保管,因为我是要按揭贷款合同规定2017年11月26日前合同双方将需要办理贷款的证件备齐,备不齐方视为违约,直到28日卖方也没有备齐件,这期间我要求看一下产权证卖房没有给看,26号我到中介约卖方办理手续还是没有来,28号我再次约卖方,还是没有来,我想问卖方是不是已经构成违约。还有我现在可不可管中介要回我的中介费用和定金

2019-08-17 20:15: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中介费没有具体标准,各个地方都有差异,现在一般正规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收取成交价的2-3%,小中介公司一般都收取1-
    1.5%,有的时候实在收不上来就能收多少是多少了,因为他们收取的全是自己纯赚的。据统计:目前买房人全部交纳税费、中介费、卖方不出,就算出了也加到房价里面了。正所谓的羊毛出在羊身上。也有的地方由于卖房的比买房的多,所以双方各承担1%。具体看各地行情。
  • 可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上面提到的
    1、2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3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
    4、5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所以,如果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首付款,可以根据当初签订的合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对方拒绝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能达成协商解决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可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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