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患有精神病离婚的怎样撤销离证

离婚
2019-08-17 20:54: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法院变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确定了新的监护人后,才能由新监护人代理精神病患者参加离婚诉讼。在审理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案件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如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疗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都可确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 我们都知道离婚有2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商量着和平离婚最好,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就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就需要写离婚协议书,那达成了的离婚协议可以作废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规定,后双方已发生法律效力和产生法律后果,当事人因离婚就达成的协议,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任何一方均应予以遵守,全面履行。

    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因反悔想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可以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无论是女方还是男方提出的离婚,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
    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