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一声不响的走了,我可以起诉离婚

离婚
2019-08-17 23:37: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需要写离婚起诉书说明起诉离婚理由、财产分割请求和孩子归属要求。

    另外还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
    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不是你想离婚,法院就会按照你的意愿给你判离,你需要向法庭提交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只有这样法院才会判离,同时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还可以要求赔偿,但这一切的关键都在于你的证据
  •   起诉离婚,开庭后能不能撤诉,转为协议离婚的问题,决定权在法院。如果双方过成了离婚协议,原告申请撤诉的,一般会允许。因此,须先行达成离婚协议,并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否允许撤诉由法院根据情况决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