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父亲在工作单位被人击打头部,致使头部撞击墙壁,两天后因外力致颅内迟发性出血死亡,打人者后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上诉后 二审依然维持原判,十年有期徒刑。他仍然不服,再次上诉,目前还未判决,犯罪嫌疑人却取保候审,放出来了,请问法律上可以这样取保候审吗?他取保候审开庭后还会被判刑坐牢吗?会判得重还是轻?

刑事辩护
2018-08-21 12:3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根据以上规定,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该案已经结案,取保候审后又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依法要收监执行改造。
  •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盗窃团伙全部取保候审后,应当根据盗窃数额及犯罪嫌疑人的作用定罪量刑,判处实行就会坐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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