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劳动合同丢了怎么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18 07:53: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2、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并要求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办理失业金不需要劳动合同。
    一、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二、所需材料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劳动合同丢失,但根据《劳动合同法》裁员规定范围的,那么劳动者不在裁员规定范围的,就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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