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夫已经离婚两年半了,在婚姻期间,他包养小三,还生了一个儿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了债务,我现在需要为他这些债务偿还吗

离婚
2019-08-18 14:36: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通常应当平均分配,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通常应当共同承担。双方分配财产时如果确实有一方生活困难或者患病的情况下,应当适当多分,对其进行照顾;双方约定的财产分割情况,通常只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并生效,不能够对抗债权人。
  •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本律师作出以下解答: 第一: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一)您所指的婚前的债务:如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您需要共同承担。
    (二)男方欠下的赌债,您不需要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第二:只要你认为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且已无和好可能,就可以起诉或协议离婚;因孩子不到两周岁,原则上会跟母亲生活。 还有更多关于离婚问题可参考马晓胜新浪博客。 祝顺利!
  • 夫妻婚前债务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当属于共同债务。但继父母须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才承担属于为继子女生活学习开支的那部分债务。
    2、继子女只有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才享有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高中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围,父母有能力的应当负担其教育费,没有能力的可以不负担。
    3、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个人有处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