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派出所已经刑事立案,如果双方协议好赔偿,可以撤销案件吗?

2018-08-21 13:4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案件从立案始,报案只是提供案件线索。公安接到报案后,经初步调查认为涉嫌犯罪,需要立案,展开侦查,收集证据和抓捕犯罪嫌疑人。期间,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需检察院批准。
    公安侦查终结后,需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可以请律师介入,了解案情,准备辩护。检察院预审后,认为构成犯罪,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开庭审理。公安办案一般三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两个月,法院审理一般三个月。
  • 如果是被害人自己报的案,派出所受理后,经过审查,认定符合立案条件的,就要立治安或者刑事案件侦查,立案后需要给报案人出具立案决定书回执。  被害人有了该回执,随时可以随时咨询派出所办理情况。
      如果对嫌疑人进行处罚或者移送起诉,派出所还应给复印处罚决定书,或者告知当事人已经移送起诉。
  •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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