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诈骗信用卡判刑后出来,怎样还钱?

刑事辩护
2019-08-18 17:07: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64条、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违禁品或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追缴。
    收缴的财物及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自行处理或挪作他用。综上所述,诈骗罪犯罪分子,在被刑事处罚后,是不能免除其返还受害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诈骗所得的法定义务的。因为这是刑法的原则。
    否则刑法保护公民法人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就无法实现。所以,犯罪分子在接受刑事处罚前或之后,只要有偿还能力,就应当依法返还诈骗受害人的财物。没有偿还能力,亦应当分期偿还。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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