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实婚姻二'十年,但没结婚证,怎样补领?

2019-08-18 17:31: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结婚证遗失、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一、办理条件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内地居民应持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所需材料
    1、当事人应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
    3、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三、窗口办理流程
    领表--填表--服务台初审取号--窗口办理--领证

  • 1、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
      
    2、《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条款中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因此,事实婚姻的任何一方在主观上有“明知对方或者自己已婚而继续保持事实婚姻关系的”故意的,那么即可能涉嫌构成重婚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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