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下律师,因为资金不够,走银行的贷款过程太久,于是我上网看了家个人贷款公司说是一天内就能办理,结果按照他们的程序,一共付了7200块钱,最后给我申请退款!说在8月5号给退还!!现在电话也打不通!我在外地当时给钱的时候都是朋友给打的!!也没有客户凭条!该怎么办?

2019-08-18 19:5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用一定的金钱的证明,是合同的一种,即借款合同,一般的借条内容记载简易,并不像真正的合同那么规范和完善,但内容简易并不能否定其合同的性质。
    2、合同是证明双方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明,合同上记载的主体才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3、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在发生纠纷时,只能向合同上载明的向对方主张权利,而不能向其他人主张。
    4、与谁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就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书面授权的人签订合同,如系借款,则应当由借款人本人出具借条。
    5、如果由其他人代为出具借条,而无借款人本人的书面认可,则在发生纠纷时,或者在借款人不还钱时,很难依据借条向其主张债权。
    结论:不能由其家人代写,除非其本人在借条上签字认可或另外出具书面授权。
  • 贷款基本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年满十八周岁,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岁。
    3.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行为,当前未涉及任何刑事案件或对其不利的民事案件。
    5.信用良好,客户及其配偶名下贷款及贷记卡均无当前逾期,征信记录符合各产品准入要求。
  • 18岁以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已经尽到,以后就是子女最父母的义务了,可以申请断贷或者再次在其他银行申请小额贷款或者将自己的贷款再次改每月的贷款额度,但是时间也相应加长!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对18岁后的子女也没有任何经济上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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