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一个朋友是我单位同事的老公;本来就贷我10万;利息一直按时清算;放了一年多;中途又想贷款,没给放;三个月前他领一个朋友向我贷款,这个人我不认识;他说借款他担保,还款由他来还;我又放了10万,钱我是给了我的朋友;利息2分,按月清利息,结果他这个朋友,一直不清利息,我觉得不太可靠,就一直在要钱,崔了近2个月了,还在推托;我这个朋友每次都说联系不上人,让我等,说他在外面跑贷款。并在期间还试图让我帮他再外面看能是否再贷款;然后他把他朋友的贷我的款给给包了,他夫妻二人给我从新打借条。这种情况如果走起诉有胜算吗

2019-08-18 20:12: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多数P2P平台都采用了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简单的说就是每月固定还多少。跟房贷类似。这样每期需要承担的偿还压力会相对比较轻松,更适合工薪阶层。几乎所有P2P平台都要求借款人使用网银进行还款。
    p2p网贷的还款方式主要有3种,其实用不同的方式还款,最后得到的收益可能会不一样:
    1.按月还本息这是一种被广泛采用的还款方式。借款人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到期还本息。
    2.到还款日期时,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 。
    3.月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每月偿还固定利息,最后一期偿还全部本金
  • 借条有借款金额、利息及签名,应是有效的。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至于能否连本带利讨回,关键是看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诉讼效,又关键是看你是否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对方是否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建议债权人提出还款主张并让对方提出还款期限、订出还款计划等,并让对方签名以此作出主张权利的起始时间的计算依据,应该说连本带利讨回问题不大。  第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第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你起诉,担保人提出过了担保期限的抗诉,你有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所以建议你多准备证据,看是否有担保人承诺继续担保的证据,如果没有,可以现在用三方协商的方式,再确定一次担保义务。  当然,如果担保人不主张,法院不会主动明示适用的。
  • 借条没写利息,你不需要还利息。借款人跑了,担保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赔偿后,可以管借款人要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固定支付逾期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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