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可以拿别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去扣分吗

2019-08-19 01:1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最好先明白在事故中负不负责任,再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肯定负责任,不管责任大小,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肯定不负责任,就不必向保险公司报案。第二步:报案。这时,您要做的是,带上您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如果被扣就不用带了);开上受损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协助保险理赔人员查检出险车辆。第三步:定损。拿着《车辆出险登记表》去找理赔部定损人员,并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定损后,会给您一张《定损单》,一定要留意:
    1、不要遗漏修理;
    2、注意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以防修车时不够用。如果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够用。如果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您就不必管修理费定的高低——反正修理厂保证把您的车修好,若修不好保险公司得负责任。第四步:修车。送车时要拿上《定损单》,把它和车一起交给修理厂。修理厂将按照《定损单》上所定项目修车。车修好后,您可以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把自己的车提回,同时索要加盖修理厂公章的《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第五步:开具事故证明。您拿着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得到一张加盖交通队公章的《事故证明》,也可以拿回自己被扣的证件。第六步:递交单证。您将准备好的《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到保险公司理赔部,就可以等着领赔款了。第七步:领赔款。大约在一星期之后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公章,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款了。
  • 机动车驾驶证的简称,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那么,驾驶证扣分换证,  
    一、2013年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二、驾驶证换证  
    1、驾驶证在有效期限9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换证。  
    2、持身份证、驾驶证、身体条(体检)件证明和证件相片3张,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领取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一并提交办理换证业务即可。  
    3、交付10元工本费(体检费30元)后,符合条件的发给新的驾驶证。  
    4、异地换证:可将身份证、驾驶证、县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体检)证明和证件相片一同寄回,委托家人或朋友帮忙办理即可。但必须在暂住地车管所领取并填写好一份《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再寄回,因为此表要与委托人共同签字才能办理。

  •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