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前几个星期QQ上发来一条消说我中奖了,可是要交3000块过去,我感觉不对就没交当时第二天就打电话过来了,说要向法院投诉去,今天又发来了短信说的如下:
尊敬的客户:〈京2015第058号案件〉
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传票通知
欧玲玲立即致电010-59948824联系解除您与《腾讯公司》签订的领奖协议,活动真实有效、特邀互联网公证处对本次活动进行公证。若不解除合同违约案件我院将全力调动警务人员对您强行逮捕归案拘留请问是真的吗?

公证
2018-08-21 14:15: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传票的送达是严肃司法程序,不会电话送达的,接到这类电话十有八九是诈骗电话,须防受骗。  对于传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  
    1、直接送达:由法院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或司法警察将应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本人、代理人或同住成年家属(对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专司收件的人)的送达方式。  
    2、委托送达: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委托其它法院代为送达的送达方式。它是直接送达的补充。严格意义上讲委托送达不是一种独立的送达方式,它只是法院相互间的协助行为而已。  
    3、邮寄送达:法院送达人员将应送达的诉讼材料通过邮寄方式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4、留置送达:受送达人对法院直接送达的诉讼文书拒绝签收,送达人在邀请相关组织的人员到场后,由相关人员见证将诉讼文书留置在受送达人住所而完成送达的方式。  
    5、转交送达:对军队中的军人以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或监所行政部门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6、公告送达:又叫拟制送达。指在报纸或其它载体上刊登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效果的送达方式。
  • 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会以《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形式,告知某某被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通知书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转交涉案当事人家属的正式司法文件,它是以公安局的名义下发的正规文件,说明涉案当事人已经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在满足上述条件下,通常由公安机关对符合要求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检查机关在某些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刑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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