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想请问下,如果在不知情况下给朋友带了毒品,看见他吸毒,构成犯罪不,A

2019-08-19 05:20: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毒品有关的犯罪,我国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吸食、注射毒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自己吸毒不是犯罪,   自己吸食、注射毒品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是违法行为,但不是犯罪。   《治安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接受戒毒治疗,不予行政处罚。   《禁毒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吸毒成瘾人员根据情况,可能会被强制隔离戒毒。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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