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条已过期,已五年了,是否还有效?

2019-08-19 10:24: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欠条没有过期作废的说法。二,只要欠款没有还清,债主就有权扣款。三,欠条有诉讼时效,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保护胜诉,但是欠条的实体权利是永远存在的,不存在作废。四,债主扣车虽然是违法的,但是只要没有故意砸烂车子,就违法不犯罪,扣车虽然违法,但是扣车有理,对付老赖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不要认为老赖欠帐不还有理。五,自己开车享受,欠帐不还,是明显的老赖行为,是可耻的赖皮狗,对付老赖也不能仁慈,用不犯法的方法对付是最好的方法。六,不管有权无权,在不犯法的情况下,用点讨债的非常手段是可以的,把欠款还清了,理所当然要退回车子。
  • 债务人在将欠款还给债权人之后,没有向债权人索要欠条,也没有销毁,那么债权人事后仍然可以依据手上所持有的欠条要求债务人还款,欠条就是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证据。此时,如果债务人有证据举证自己已经还款,才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否则,债务人必须再次履行欠条上的还款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