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半夜喝酒开车至十字路口,一摩托车冲红灯我正常行驶,撞上了他车尾导致他左手左脚骨折,当时测量酒精为51,属于酒后驾驶,交警没有拘留我,让我明天去交警大队处理,请问我这种情况要拘留吗?

2018-08-21 14: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酒后驾驶如何处罚?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4.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5.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酒后驾驶分两种:
    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1000-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期间不能驾驶车辆;
    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5000元,5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资格,拘留15天以下。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此,如果是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不会被拘留,但如果第二次被查,则会被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