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工伤四级是否有,待遇。

2019-08-19 13:05: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伤四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等级的,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四)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
  • 工伤的相关知识:   工伤类型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3.3自残或者自杀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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