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外婆去世了请假要不要扣工资?

2019-08-19 13:47: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中规定怎样扣请假工资?按照你请假的时间来乘上你的每小时工资,综合就是你所应该扣的工资。

    事假不发工资,事假是因私事缺勤,劳动者没有付出劳动,不应支付报酬。
    按原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59]中劳薪字第67号)第一条规定,在一般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

    请假应扣工资的计算: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小时)×小时工资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天数)×日工资,基本工资/当月天数*(当月天数-请假天数)。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自主确定支付办法。
  • 员工请事假1个月,当月无工资;  员工请病假1个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病假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员工请产假的,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5条规定是: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职工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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