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地户口在上海可以离婚吗?要带那些证件

离婚
2019-08-19 14:34: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采用平均主义,即一人一半。
    但实际分割中,法院会考虑无过错一方、女方的合法利益等,予以适当照顾,就是多分。
  • 离婚后不管是你前夫或前妻的遗产,还是他父母的遗产,离婚了就不能再继承。 是否能继承遗产,与户口没有关系,只与是否还存在夫妻关系有关,离婚后就解除了婚姻关系,当然不能再继承。
    当然户口落户于哪里,跟父亲或者跟母亲甚至跟其他人同户。都不影响父母子女的关系,也不影响继承权。因为是否享有继承权是法定的。(例:很多人读大学后都要签到集体户口下,那么依然不影响他们本身的继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