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车辆于2015年5月26日在五一立交桥上被对方肇事车辆逆行迎头相撞俩车损毁严重,肇事司机涉嫌酒驾在摆脱我方司机控制后弃车逃逸。我方司机第一时间报警、报保险等交警到达现场录完口供后去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肋骨骨折一条膝盖韧带撕裂至今还在医院住院治疗。一直到昨天下午6月23日负责这次事故的交警才第一次打电话通知我方司机去做事件经过的笔录和出具放行条放行我方车辆。责任认定书还没判定。
我有俩个问题想咨询律师:
第一:上诉案件逃逸肇事者按现在的交安法规是不是该拘留15天?交警不愿去抓人怎么办?
第二:我方车辆是出租车是营运车辆,交警部门对这起责任非常明显的事故(对方逆行且逃逸)为何至今(28天)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未判定。相关的法规出事故认定书是几天?我是不是已经有充分的理由去投诉交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