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艺术培训机构当老师,本来说不签合同,后来骗我们几个老师强行签合同,上面是最低干一年,我们之前说好不管干多长时间,可以随时离职。现在我离职了,本来说到月底发工资,现在又以不到一年时间为理由,不想给工资,应该怎么办?一般艺术培训机构,证件都不齐全,我应该怎么做

2019-08-19 18:41: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培训机构同其他人可以依法签订相应的合同。正常情况下,如果存在违约的情况,则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起诉,如果经人民法院认定,合同内容合法有效,违约方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支付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不合法的,人民法院会作出公平裁判的。
  • 不签合同可以主张二倍工资,不缴纳社保向劳动监察投诉。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用工4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
  •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明、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可以要求单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资额25%经济补偿金;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经济补偿金;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可以到劳动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或相应经济补偿;
  • 企业破产之后对债务的清偿按照以下顺序: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本顺序内的清偿都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利益,之后再对其他债权进行偿还。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继保障职工权利之后应当清偿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也就是普通的货币债务或者其他因租赁等产生的债务。
    由此可知,企业职工的权利在企业破产时应当放在首位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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