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职工年休天数怎么算,我是一名企业职工,1994年入职该企业发工资的一名临时工,在1998年1月转正式工,请问我的年休假的天数。问题补充:也就是说至今的年休假天数

2019-08-19 20:06: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务派遣工满两年将转为正式员工。全总约束劳务派遣等界定门槛。还建议规定“用工单位应将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劳务派遣工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满两年的劳务派遣工转为劳动合同制的职工,劳务派遣工应该享有"同工同酬同待遇"权利。
  •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单位要求员工放假,属于单位原因,单位不能要求你们以后用年休假或假日来补这段时间,并且单位还应该支付你这一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正常工资,和超过工资支付周期的生活费。
    只要你们劳动关系没有解除或终止,单位就应当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为你们缴纳社会保险。
    你们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做临时工,拿不到工资怎么办?
    按《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支付,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
    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
  • 在整个劳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对劳动者工资标准的认定都居于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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