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男方对女方不管不顾,做什么事情也不与女方商量,打电话男方也不接,如果起诉离婚,男方在外面借的钱女方会有责任换吗?

离婚
2019-08-20 04:36: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共同财产的确定法律有规定的。
    根据婚姻法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既使法院判决了偿还债务的处理方法,你们的债务人仍然可以向你们各方或者双方主张他的债权的,但是当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离婚,离婚时通过协议和诉讼方式离婚均可。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并依法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即可。如果是通过协商的方式无法解决的,则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离婚。
  • 双方在离婚时,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应该判决进行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另外,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就房产分割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起诉。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