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处法办法,处罚条例

2019-08-20 08:11: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这是我国法律为惩治假冒商品等欺诈行为的特别规定。

  • (1)<<产品质量法>>  第三十九条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一条 本法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
    (2)根据第39条,处罚的对象是生产商,不是零售商.同时,行政处罚的行为随意变更,违背一事不再罚的基本原理.我建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另外一种救济方式:罚款之后,你可以向生产商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