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奸罪怎么认定,我俩认识两天,晚上我开房叫她来玩,她来了,太晚了,就和我一起睡了,后来我主动和她发生关系,她是半推半就,事后有些后悔,第=天她就回家了,都十来天了,她说怀孕了,说我把他害惨了,不知道这算不算强奸。

2019-08-20 08:16: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构成强奸罪的情形有两种:
    (1)针对年满十四周岁以上妇女或少女的:违背对方意志,在对方非自愿的情况下,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发生性关系。
    (2)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对方是否自愿,都以强奸罪论处。

    《刑法》对强奸罪的规定及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强奸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

    侵害的对象是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少女和18周岁以上的成年妇女。如果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则构成奸淫幼女罪。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另外,与明知是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如精神病患者或傻呆妇女性交,无论其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罪。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男性,而不管其身份、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主观目的是与被强奸妇女性交。这是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主观方面区别的关键。
    行为人如果不具有奸淫目的,而只是通过淫秽、下流的方法调戏妇女以寻求精神刺激,应认定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 年满十四周岁即达到强奸犯罪刑事责任年龄,强奸犯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至于女方怀孕如何处理应由女方自己决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