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于多年之前购买了一处房屋,买卖双方签定了协议支付了购房款。卖方交付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当我家要求过户时,卖方一直不配合。后因房屋年久失修不能居住,我家打报告给当地建设部门要求修建,在当时所有私房修建暂停批准的原因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了修建并在土地使用权限面积内扩建了几个平方。我家在多年要求卖方协助过户未果的情况下,起诉到当地法院,经法院一二审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合法有效,卖方协助过户。但卖方声称原房屋已灭失,不存在过户的问题。我家已申请法院执行。请问律师:1:原房屋是否属于灭失?2:如果房管部门认定原房屋灭失,能否过户?3:现房屋的产概是不属于我家?如果拆迁,拆迁补偿是否归我家

拆迁补偿
2019-08-20 08:44: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无房产证二手房过户  过不了户,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如果要买的话,会有风险。至少应该到公证处办理一下买卖协议的公证。再去房管局问问可不可以办委托书公证,如果以后产权证下来以后,也不用再去找房主。
    因为如果到时候房主找不到,你可就惨了。  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
    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
    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

  • 1、首先政府会给一个价格,这个价格是政府根据评估公司给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不会比实际价格低多少;
    2、根据您家的户口人数,除以面积,如果达不到人均最低面积,还会有补偿;
    3、如果您优先配合拆迁,还会多一些补偿;
    4、如果您拆迁的地方有营业执照(例如注册过小卖部,打字服务之类的),还会有一些补偿;
    5、开发商占地的话基本上比较好谈,只要不是天文数字,您尽可以多要,不给您就不搬,但千万别扛到最后几户,也千万不要坐表率,最先搬走;
    6、政府占地就不太好谈了;
  • 婚姻法中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对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这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 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 虽然购房人事善意并支付了相应价款,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买卖未生效,所以你可以起诉,购房人的损失可以向过错人主张
  •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的”就可能导致房与地登记不一致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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