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居了,不过还在联系,法院能判离婚吗?

离婚
2019-08-20 09:09: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的基本构成要件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质要件,感情确已破裂;而是程序要件,经调解无效。
    而感情破裂的主要依据有: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除了以上五种情形外,还可以综合考虑相关情形: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以及夫妻感情关系的现状、有无和好的可能性。
  • 以下几种情况会判离:①出现离婚的法定理由;②第二次起诉离婚;③一方被判刑,刑期较长;④一方被宣告失踪;⑤一方出轨(非重婚和同居),情节较严重。法定理由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违反《婚姻法》的两种不同的行为,二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处罚。
  • 你好,可起诉离婚,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以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