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从公司租一商铺,合同中写到,如因经营不善需转让转租符合业态,需提前三个月提出申书,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但现在我们提出申请,甲方确以什么通知,不便管理为由不同意,如果要转就算乙方单方违约,并支付1万的违约金!我想知询一下我这算单方违约吗?A

2019-08-20 10:59: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
    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如果非违约方提出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则违约方应在支付违约金之后,继续履行合同。并且,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是迟延履行违约金的,则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次序继续履行合同债务。
      但是如果有法律规定的不适合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的,违约方可以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买卖合同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方是否还有权向违约方主张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主要有以下4种:
    不可抗力,即遭受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情况;
    迟延履行,合同当事人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这种情况必须催告病给对方一定的履行宽限期;
    预期违约,对方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情况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根本违约,对方根本不可能履行合同,实现合同目的。
    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可以主张违约方由于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而遭受到的损害,但赔偿限额不得超过遭受的损失上限。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不能履约,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订立时不可预见的情况,并不能构成违约,但是合同双方都可以行使解除权。
  • 公司并购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违约金相关知识: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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