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爱人在监狱里,要离婚需要怎么办理

离婚
2019-08-20 11:56: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离婚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又称登记离婚,是指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对孩子抚养、财产等问题均已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双方携有关证件共同到任一方住所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必须是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且其他人不得代理。
    起诉离婚,即指一方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以判决形式解除双方离婚关系的情形。
    法律并未限制服刑人员协议离婚的权利,但因绝大部分服刑人员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在双方均同意离婚的前提下,亦无法到民政部门亲自办理离婚;另一种情况是,可由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人员与监狱主管狱警充分协商,由民政部门离婚登记人员到服刑人员羁押地点现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但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没有上门办理离婚登记的义务,一般也是很难实现的。而对于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如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期间、正在服刑的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假释的罪犯在假释期间,如果与其配偶双方已对离婚问题、子女抚养问题等达成一致协议,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可以与普通公民一样,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