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成年人殴打未满十八岁的孩子。构成犯罪吗

2019-08-20 13:10: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可以先进行伤情鉴定,如果鉴定达到轻伤的,则侵权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中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也可以选择报警,并提供被殴打的证据和医院的鉴定,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检察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其提起公诉,同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医药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的赔偿。如果伤情不够成轻伤的,则对方的行为触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
  •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才有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捏造是无中生有、凭空编造。如果纠纷客观存在,只是对部分事实、证据作隐瞒或者虚构的,或者滥用诉权、漫天要价的,都不是捏造,不能构成本罪。
    捏造的必须是民事诉讼领域的事实。在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领域也可能存在捏造事实的情况,对此,可以诬告陷害罪等论处,或者妨害诉讼活动处理。
  • 未满十八周岁驾驶非机动车把人撞了,如果满了16岁,看情节轻重是否构成交通肇事,不够成交通肇事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赔偿责任的。如果本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由其法定监护人来赔偿。
  • 未满十八岁属于未成年人,刑事拘留原则上14周岁以就可以拘留。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责任的情况分为以下三种:
    1、不满14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只有犯第十七条规定的八罪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完全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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