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情是这样的,4个孩子大的8岁其他三个6,7岁,公路修路还没有完工,也没有设置安全措施,还有当天晚上有大行的杂技表演孩子们去看就在那里推水泥筒子玩,其中一个孩子自己摔倒脚被压骨折了在医院做手术,请问一下其他三个要担什么样的法律……经济责任?

2019-08-20 17:51: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医院摔伤的,如果要确定究竟医院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看摔伤是怎么个摔伤法。如果是第三方引起的由第三方承担责任,如果是由医院的保洁拖地什么的引起的由医院承担责任,但医院已经做了安全防护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如果是患者故意的摔伤,则由患者自己承担。
  • 防范措施,一般默认为危险有害因素的防范(或者叫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分为三类:
    工程技术措施:消除、隔离、替代、稀释等措施
    管理措施:培训、监测、应急等等
    个体防护:就是PPE 个体劳动防护。
    针对不同的危险有害因素都应采取以上三大类措施一类或多类进行防控。
  • 发生医疗事故患者: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疗损害的行为,作为患者和医院都有三条路可以选择,这就是协商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诉讼。
    协商调解就是医患双方对可能已经发生的损害事实进行商议,并在有关中间机构的主持下根据损害事实和有关的规定对赔偿金额和其他事宜达成一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持下,由相关的专家对医疗损害的事实作出鉴定,明确具体责任并对赔偿等作出结论。
    诉讼就是针对发生的医疗损害情况,由患者到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主张由医疗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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